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21450.00元。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耗材一批。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需求

  (一)货物明细及报价单:

  序号   空气收集器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元)   小计(元)   单价报价(元)   小计报价(元)
  1   40mm滤膜盒、滤膜夹(总尘)   200   套   10   2000    
  2   40mm滤膜盒、滤膜夹(呼尘)   200   套   10   2000    
  3   37mm滤膜盒、滤膜夹(总尘)   200   套   10   2000    
  4   37mm滤膜盒、滤膜夹(呼尘)   200   套   10   2000    
  5   25mm滤膜盒、滤膜夹(总尘)   200   套   10   2000    
  6   25mm滤膜盒、滤膜夹(呼尘)   200   套   10   2000    
  7   40mm过氯乙烯滤膜(或测尘滤膜)   1000   片   0.3   300    
  8   37mm过氯乙烯滤膜(或测尘滤膜)   1000   片   0.3   300    
  9   25mm过氯乙烯滤膜(或测尘滤膜)   1000   片   0.2   200    
  10   微孔滤膜,孔径0.8 μm,滤料直径40mm   500   片   0.5   250    
  11   微孔滤膜,孔径0.8 μm,滤料直径37mm   500   片   0.5   250    
  12   微孔滤膜,孔径0.8 μm,滤料直径25mm   500   片   0.4   200    
  13   溶剂解析型吸附管   500   支   2   1000    
  14   热解析型吸附管   100   支   5   500    
  15   溶剂解析型硅胶管   100   支   2   200    
  16   热解析型硅胶管   100   支   5   500    
  17   采样专用自封袋(大)厚度20丝,长宽约:35X45CM   500   个   0.5   250    
  18   采样专用自封袋(中)厚度20丝,长宽约:17X25CM   500   个   0.3   150    
  19   采样专用自封袋(小)厚度20丝,长宽约:10X15CM   500   个   0.1   50    
  20   粉尘采样用金属镊子(尖头)   5   把   10   50    
  21   粉尘样品转运箱(可平放各类滤膜盒)   4   个   280   1120    
  22   化学毒物样品转运箱(可竖放各类液体吸收管)   4   个   280   1120    
  23   小号加厚收纳箱(长宽高约40*30*25cm,±2cm)   10   个   40   400    
  24   中号加厚收纳箱(长宽高约50*40*30cm,±2cm)   10   个   70   700    
  25   大号加厚收纳箱(长宽高约65*50*45cm,±2cm)   10   个   100   1000    
  26   大号平板推车(平板尺寸至少长110cm、至少宽60cm;最大承重500斤以上;主体材质为金属+钢管、要求加宽加粗加固)   2   台   500   1000    
报价合计:

  备注:表中序号13-16的商品每种要附带相应尺寸的采样器联接用PVC透明软管,至少5根。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所报货物的每项单价既不能超过单价限价,报价总价也不能超过项目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本项目所供货物的货款、运输费、安装费(若有)、调试费(若有)、培训费以及其他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同时还包含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材料涨价、保险、装卸、仓储、保管、人工工资、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后续供应商以此为由要求采购人增加相关费用,采购人将一律不予支付。

  (三)商务要求:

  1、送货地点: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送货时限: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供应。

  3、质量目标:有保质期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三分之二,并确保商品安全;货物包装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4、付款方式:供货方须提供发票、送货验收单等合法有效票据,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按照财务程序进行付款。

  (四)中标标准:经评审满足采购需求且价格最低者中标。

  四、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和文件送达地点:

  (一)递交报价时间:递交报价时间:2025年8月7日下午16时前,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报价文件方式:

  1、现场递交: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37号2楼2232室)。

  2、邮寄递交:接收地址: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37号2楼2232室)

  接收人:鲍业勤

  联系方式:0717-6901735

  备注: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地址送达,因为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将导致拒绝接收。

  2.投标人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必须将响应文件寄给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和接收人,并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采购人收到邮寄的响应文件后,签收人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日期、地点和邮包的密封情况,签收人签收后将收到的邮包直接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在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响应文件邮包。

  4.响应文件邮包在递交报价时间截止后,交给询价小组现场开启,在开启现场拆封响应文件邮包,如果响应文件出现密封不完整等问题而被拒绝,对供应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应含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4、报价单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5、所供物资的包装照片、说明书等资料复印件;

  6、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7、报价单位需确保提交的证明资料真实有效,对报价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报价作废标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完好。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不管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

  五、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疾控中心电子化采购平台(网址:http://zb.yccdc.com.cn/)

  六、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37号

  联系人:鲍业勤

  联系方式:0717-6901735

  七、货物参考图片